1.法人資格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營業執照。
2.對投標人企業的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具有承接本招標項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持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須由法定代表人對《誠信投標承諾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5.省外進粵企業須提供廣東建設信息網(網址:www.gdcic.net)“進粵企業和人員
誠信信息登記平臺”專欄關于投標人進粵企業及人員信息登記的網頁打印件。
6.對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要求
6.1對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須具備注冊于投標人本單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6.2如投標人已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臺(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登記,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臺登記的人員中選取,并且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在資格審查當日未被鎖定。
6.3省外進粵企業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辦理登
記手續。
6.4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在其他在建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
6.5需提供投標人近期(自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6個月,即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社保資金的有效社保證明材料,以投標人(或其分支機構)所屬當地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復印件為準。
6.6投標人應慎重考慮選派一名工程項目負責人參加多個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如擬
派項目負責人在兩個及以上工程項目均中標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項目中標通知書發
出的時間先后,擔任本企業最先中標工程項目的投標項目負責人。如本招標項目為后
確定該企業為中標人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
7.對投標人企業的信譽要求
7.1目前未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7.2目前未處于被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期內。
7.3近3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7.4目前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單。
7.6近2年內沒有被納入招標人拒絕投標的黑名單。
8.對投標人企業完成過的類似業績要求
投標人在近3年內(自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竣工(或完工)驗收證明材料/竣工驗收備案表/建設單位出具的完工證明載明的時間為準),完成過1項工程造價為300萬元或以上的城市排水工程施工業績。相關證明材料僅限于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竣工(或完工)驗收證明材料/竣工驗收備案表/建設單位出具的完工證明,提供類似項目業績為聯合體形式承接的,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投標人承接的工作量應當滿足類似項目業績要求;如前述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關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還需提供該項目工程業績的業主證明材料并須附有業主方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