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至康平高速公路鴨綠江街至新城子段項目中心試驗室重新招標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沈陽至康平高速公路鴨綠江街至新城子段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初步設計已由 遼寧省交通廳以《遼寧省交通廳關于沈陽至康平高速公路鴨綠江街至新城子段初步設計的批復》(遼交基建[2017]126號)批準,建設資金來自政府出資和企業自籌,本項目招標人為 遼寧省交通建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招標人”),招標代理為 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招標代理”)。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中心試驗室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由于報名參與第一次招標的投標人數量不足3家,導致第一次招標失敗,現發布本項目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項目起于沈陽繞城高速公路K22+500處設T型鴨綠江街樞紐立交(朱爾屯互通立交與陵園街立交之間,哈大高鐵西側),往北連續上跨東北環鐵路、于虎鐵路,沿哈大高鐵西側在沈北新區規劃客專西街上設置高架橋形成上層高速公路下層市政道路的雙層道路系統,高架橋至虎雙線結束,路線沿哈大高鐵西側跨四環城市快速道路并設置B型單喇叭(預留雙喇叭)進步互通立交,經前墳東、聯合村東、七家子東,在縣道新蔡線設置A型單喇叭形財落互通立交,經德勝臺東,設德勝服務區,經張家堡西、六王屯東南,在724靶場東(距發射臺最小距離約720米)與現有沈康高速公路對接,將原主線收費站作為匝道收費站,增建A型單喇叭形新城子互通立交服務于由明沈線利用沈康高速公路的車輛。
本項目采用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為100km/h,路基寬度26m,路線全長24.64km。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招標范圍為對應施工工程的試驗檢測工作,全線設置中心試驗室1個,對本項目的路基橋涵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綠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實施全過程(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缺陷責任期階段)中的材料和工程質量試驗檢測工作。
2.3試驗檢測服務周期
施工服務期:34個月(2017年10月1日~2020年7月31日)。
竣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階段服務期:24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的資格要求詳見下表: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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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條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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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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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投標人必須具有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試驗檢測綜合類甲級證書;
3、投標人必須具有省級以上(含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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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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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指交工驗收時間為2012年8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至少成功獨立完成過1個“4車道25公里(或6車道16公里、8車道12公里)的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必須包含路基或橋涵或路面工程)”項目試驗檢測任務。
注:試驗檢測任務是指:對中心試驗室進行獨立招標的試驗檢測項目,或者是在監理合同中承擔監理試驗室試驗檢測工作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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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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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心試驗室主任(兼任技術負責人)(1名):必須為投標人自有人員,具有道橋或檢測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持有交通運輸部頒發的試驗檢測工程師證書,擔任過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必須包含路基或橋涵或路面工程)”中心試驗室主任或2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必須包含路基或橋涵或路面工程)”項目中心試驗室副主任。
2、中心試驗室副主任(1名):必須為投標人自有人員,具有道橋或檢測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持有交通運輸部頒發的試驗檢測工程師證書,擔任過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必須包含路基或橋涵或路面工程)”項目中心試驗室副主任或以上職務。
注:中心試驗室是指:獨立招標的中心試驗室項目,或者含有監理試驗室的監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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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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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三年(2014~2016年)的年平均營運資金不少于最高投標限價的10%。
2、在2016年度的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率不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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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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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人沒有正受到責令停業的行政處罰或正處于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2、投標人沒有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但經評標委員會認定不會對承擔本合同造成重大影響。
3、投標人未被交通運輸部、遼寧省交通運輸廳(原遼寧省交通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及同級別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取消在全國或遼寧省內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4、投標人在全國或遼寧省最近年度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機構信用評價或在企業注冊地省份最近年度公路水運試驗檢測機構評價結果中,信用等級未被評為D級。
5、投標人必須對投標人單位、個人(指投標的法定代表人、投標人擬投入的中心試驗室主任)進行行賄犯罪查詢經查詢在最近三年內(以檢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為截止日、往前推算3個年度)必須無行賄犯罪紀錄。
6、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7、投標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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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3.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中心試驗室的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5允許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同時參與本項目施工監理、本項目中心試驗室招標的投標,但不允許同時中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7 年 9 月 1 日,每日上午 9:00 時至11:30 時,下午 13:30 時至 17:00 時(北京時間,下同),在 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沈陽市和平區南堤西路905號甲中海國際中心A樓17層1701室) 由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具有與投標人單位簽訂的經人社部門認定蓋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具有投標人單位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證明) 持下述相關原件、簡裝成冊的投標報名存檔資料(A4紙幅面、存檔資料按下列順序訂書機簡裝、逐頁加蓋單位章、一式一套)購買招標文件:
①《投標報名登記表》原件并裝訂入報名存檔資料(投標人必須點擊鏈接下載最新版本的報名登記表,下載鏈接為http://www.dymey.com/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條②中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格式電子版也是通過上述方式從網上下載);
②法定代表人簽發的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委托書中須附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二代身份證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親自報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資料裝訂入報名存檔資料(不含二代身份證原件);
③被授權人與投標人單位簽訂的經人社部門認定蓋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證明原件,上述資料的彩色影印件裝訂入報名存檔資料;
④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滿足第3.1款資質要求的資質證書原件,上述資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裝訂入報名存檔資料。
4.2招標文件售價 600元 ,一律現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標人須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金額及相關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4.4投標人自購買招標文件之日起,應確保其向招標人提供的聯系方式(電話、傳真、郵箱)一直有效,以保證往來函件能及時傳達并及時反饋信息,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招標人將不組織工程現場踏勘,不召開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在查閱招標文件后如有問題,可于規定的時間前發送至指定郵箱,由招標人統一解答。
5.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7 年 9 月 19 日 9 時 30 分,投標人應于當日 9:00 時至 9:30 時將投標文件遞交至 遼寧省沈陽市天都飯店(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南五馬路238號) 。
5.3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不予受理。
5.4投標文件應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遞交,遞交人應攜帶身份證原件(授權代理人還應攜帶授權委托書原件)出席開標會。
5.5本次招標采用雙信封形式的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詳見《遼寧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www.lncom.gov.cn)上發布的招標公告附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遼寧省招標投標監管網》(www.lntb.gov.cn)、《遼寧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www.lncom.gov.cn)、《遼寧省交通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http://www.lntig.com)及《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上發布。
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如對本招標公告有異議,可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向招標人提出。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遼寧省交通建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砂山街42號
郵政編碼:110005
聯 系
人:李先生 姜女士
電 話:024-83211960 83211965
傳 真:024-83211966
招標代理: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陽市和平區南堤西路905號甲
郵政編碼:110006
聯 系
人:李先生 鄧先生
電 話:024-31230886 024-31230880
傳 真:024-31230886(轉867)
網 址:www.dymey.com
郵 箱:lngjjzb_hj@163.com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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